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的有关工作部署、《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3〕3号)和《汕头市关于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着力解决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检查行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3]3号)、《汕头市关于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持续压实属地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各类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
(三)检查内容
加强引导,以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为重点,督促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落实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责任。重点检查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检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民族、性别、婚育状况等歧视性内容,是否违规收取担保金、押金及证件等财物;是否违法限制劳动者多平台就业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成立新业态劳资纠纷处置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检查行动责任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检查效能。
(二)注重宣传,做好引导。各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依规用工典型,引导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树立利益共同体理念,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劳资纠纷,并突出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大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报送情况,总结成效。请各镇(街道)在检查结束后,对专项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中存在的难点、企业和劳动者反映的热点进行认真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潮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