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79号)的规定,现对胡桂雄等337人(其中26人为残疾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720元/月/人);连友达等4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唐丽珍等3人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月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和的50%计算);广东太格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之和计算);周欣等15人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汕头潮南振武医院等1个单位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人);汕头潮南振武医院等1个单位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之和计算)情况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
联系单位: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754-8961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