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操作办法
作者:潮南人才网   来源:潮南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22-09-26 09:04:51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潮汕牛肉”特色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

  在汕头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以牛肉为主要食材的火锅类、粿面饺类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申报纳税,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环保、偷税漏税等不良信用记录。在“潮汕牛肉”质量管理、品牌文化宣传推广、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二、认定数量

  全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不超过22家,其中“潮汕牛肉”小吃火锅店类不超过10家、粿面饺店类不超过12家。

  三、认定方式和标准

  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及盖章后,于2022年10月8日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

  所需申报材料一式10份,申报材料与佐证材料均以A4纸规格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书面材料,同一字号单位仅限申报一家。

  (二)择优推荐。各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汕头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申报推荐表》(附件2)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报送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书面初审。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按照各类别认定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察对象,书面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实地考察。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确定拟入选对象。根据书面成绩和考察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和认定名额确定拟入选对象。

  (六)社会公示。认定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认定结果的,由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文公布并授予牌匾和奖励资金。

  奖励办法

  1.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牌匾;

  2.“潮汕牛肉”小吃火锅店类,每个给予6万元奖励。

  3.“潮汕牛肉”粿面饺店类,每个给予4万元奖励。

  、联系方式

  潮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905986


  附件:

1、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xls

  2、汕头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申报推荐表.docx

  3、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清单.docx